- 标题: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某某公司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某公司4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元; 二、被告王某2对被告某某公司1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某某公司4其余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某公司4
- 被告:某某公司1
- 被告:王某2
- 判决日期:2024年8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