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4年12月23日起,光大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23日起,光大银行新增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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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光大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光大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光大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光大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光大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自2024年12月24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另有约定除外。
2、基金份额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即: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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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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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2)拟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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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事项
(1)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收费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4)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转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持有、赎回的规则无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 A类、C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① 基金管理人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②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5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③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份。留存份额不足5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④ 投资者投资平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定投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⑤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自2024年12月2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4年12 月24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自2024年12月10日(含)起,本基金已暂停超过500万元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
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至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各基金实际情况为准),并自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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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是否开通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部分基金如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3、本公告主要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相关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证券”)签署的协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增加中航证券为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中航证券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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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