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鹏 毛艺融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集“天时、地利、人和”之所成,扬帆首航,铺开了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画卷。时光荏苒,沪港通已稳健运行十载。十年间,这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连通财富、连通机遇、连通人心、连通未来的功能,在资本市场实践中愈加完善,并加速向前,走出了掷地有声的每一步:
1、2014年:
①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开展“沪港通”。
②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开通,北向资金的投资渠道正式开启。
2、2015年:
①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内地公募基金获准参与港股通。
3、2016年:
①8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取消沪港通的总额度限制。
②9月8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明确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
4、2017年:
①7月3日,债券通“北向通”正式启动,两地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延伸至固定收益证券这一新的资产类别。
5、2018年:
①5月1日起,沪深港通每日交易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及深股通均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均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6、2020年:
①12月28日起,沪深港交易所根据11月27日达成的共识,将按照港股《主板上市规则》第18a节上市且股份名称带“-b”标识的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港股通范围。
②12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从该时间起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扩大到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7、2021年:
①2月1日,科创板股票正式纳入沪港通股票范围。
②9月24日,债券通“南向通”启动。
③10月18日,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期货合约在香港交易所推出。
8、2022年:
①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7月份,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启动。
9、2023年:
①3月3日,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自公告之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
②3月13日,沪深港通股票标的双向扩容。
③4月24日,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落地实施,增加了沪深港通可交易天数。
④5月1日,互换通推出。
⑤6月19日,港交所推出港币-人民币股票双柜台业务上线,初期共有24家香港上市公司加入,其股票可使用港币或人民币进行交易。
10、2024年:
①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推动,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合作(“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并于2月26日生效。
②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③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将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上交所针对沪港通业务的最新一轮修订公开征求市场意见,特别聚焦于沪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规模与权重调整规则。
④5月13日,港交所宣布,北向资金实时交易额不再披露。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