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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拟设立境外合资公司 并投建生产基地及贸易平台

2024-12-03 6448浏览量

(原标题:吉宏股份拟设立境外合资公司 并投建生产基地及贸易平台)

12月2日晚间,吉宏股份(002803)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VENUS TRADING FZCO共同出资在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合资公司AJTHol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爱吉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97万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持股比例45%,VENUS TRADING FZCO或下属子公司持股比例55%,并以合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阿联酋拉斯海马和阿曼萨拉拉投资建设包装生产基地及贸易平台。项目预计投入金额合计1.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76亿元),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总金额为6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4亿元)。

吉宏股份作为国内跨境电商和快消品包装企业的领头羊,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坚定“走出去”战略,现已成功拓展至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正在加快中东业务开拓步伐。公司表示,公司与VENUS TRADING FZCO基于各自领域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服务运营和营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达成战略合作,有助于融合双方优势资源搭建销售网络,积极拓展海外尤其是中东和非洲市场,加快推进公司跨境业务的海外布局和战略规划,实现双方相互赋能、协同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发挥中国商品出海桥头堡作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包括经营管理、市场开拓、行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运行机制,强化新设合资公司作为海外投资管理平台的风险管控措施,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还同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9日晚间,吉宏股份还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817.38万元。吉宏股份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重视,也是对市值管理指引的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该《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等7种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数据显示,自2016年上市后,公司累计募资净额为6.35亿元,而累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高达8.49亿元,平均现金分红率达到了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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