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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财富网 2024-12-31 4553浏览量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活动结束时间本公司届时另行公告。

二、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方案

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标签: 收益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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