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驰财经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易商仓储物流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东方财富网 2024-12-25 7103浏览量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基金自2024年12月13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12月19日结束,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12月19日结束。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实际结息适用利率所计算的利息金额为准。

  5、本基金募集总份额80,000万份,经过比例配售,最终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59,208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4.01%;网下投资者配售份额为14,554.4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70%;公众投资者配售份额为6,237.6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30%。

  本次自主配售结果符合《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规则。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

  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

  ■

  说明:持有期限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存续期(即基金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3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

  本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封闭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扩募引起的申购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进行上市交易。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声明:东方财富网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